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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概要
  • 历史
  • 地理

竹山县地处鄂西北山区。东与房县、西与竹溪县接壤,东北与郧县相连,北部与陕西省交界,南端与神农架林区及四川省毗邻。全县呈南窄北阔、南北狭长的楔子形。总面积3581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36400公顷,总人口46.16万人。
建置沿革 竹山,古庸国。春秋楚灭庸置县,秦、西汉为上庸县,属汉中郡。 东汉至南齐为上庸郡。西魏因黄竹岭之竹色黄,改名竹山。隋、唐时属房陵郡,宋 、元因之。明初属襄阳府,后属郧阳府,清沿旧制。中华民国初属襄阳道,民国二 十一年(1938年)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,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 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。 其间,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成立竹山县人民民主政府。
  194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,竹山县属陕南行政主任公署。1950年仍归属湖 北省郧阳地区。  
     竹山县地处秦岭余脉,大巴山东段,以山地地形为主,地形复杂。南北多高山,山峰林立、南部的葱坪山是全县最高点,海拔为2680米、最低点海拔225米;整个地形南北高、中间低,略呈马鞍形。在峡谷之间散布一些小盆地,是农作物主要产区。水利资源较丰富,全县有支流、小溪数十条,皆注入堵河,流入汉江。全县大体是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。  
     由于以山地地形为主,竹山县的矿藏资源比较丰富,有石煤、硫铁矿、铜、铀、金、银、锑、锰、石棉、绿松石、重晶石和稀土等。石煤、硫铁矿、绿松石已开采利用,官渡区黑板石可采20年,每年出口3000~5000平方米。全县水力资源丰富,有大小水库241座,县办电站2座,小电站28座。总装机容量 9100 千瓦,年发电量 3131万度。竹山地处高山地带,动植物种类较多。野生动物主要有猴子、羚羊、獐子、麂、鹿、野猪、豹、黑熊、锦鸡、大鲵等。家禽家畜中,郧巴牛(原名庙垭牛)、马头羊、竹山大鸡(俗称打鸡)是全省优良品种。药材主要有黄连、黄柏、杜仲、当归、党参、天麻、腊梅花、黄姜片、二花等,主产区柳林有天然药库之称。用材林主要有松、杉、栎等。经济林和土特产主要有五倍子、生漆、桐籽、木梓、青茶、油茶、柿子、核桃、猕猴桃、板栗、蜜桔、苹果、桑蚕茧和木耳。桐油、五倍子是主要出口物资。五倍子最高年产量曾达80多万斤,居全国首位。

竹山为古庸国故址。春秋楚灭庸置县,秦、西汉为上庸县,属汉中郡。 东汉至南齐为上庸郡。西魏因黄竹岭之竹色黄,改名竹山。商代前为汉水流域重要部落方国,称庸国。公元前221年(秦始皇二十六年),秦始皇统一中国,分天下为36郡,庸地复置上庸县,改隶汉中郡,属梁州。552年(西魏废帝元年),改安城为竹山。北周时,改上庸县为孔阳县。 598年(文帝开皇十八年),改孔阳县为上庸县,改罗州为房州,领上庸、竹山、光迁、永清4县,605年(隋炀帝大业元年),改房州为房陵郡,治竹山。唐初沿隋制。636年(唐太宗贞观十年),废迁州,置房州,治竹山,领房陵、竹山、永清、上庸4县,属山南东道。742年(玄宗天宝元年),改房州为房陵郡。758年(肃宗乾元元年),复房州,竹山属之。五代时,上庸、竹山仍属房州。 宋初沿旧制。986年(北宋太宗雍熙三年),省上庸入竹山,仍隶房州。1130年(南宋高宗建炎四年),置金、均、房州镇抚使,属利州路。1135年(高宗绍兴五年),隶襄阳路。1137年(绍兴七年),改隶京西南路。1141年(绍兴十年),置金、房、达、开安抚使,改属利州路,房州领房县、竹山2县。元沿宋制。1342年(顺帝至正二年),省房陵入房州,竹山仍隶房州,属襄阳路。1368年(明太祖洪武元年),改襄阳为府,领竹山、房县、上津、郧县等县。1374年(洪武七年),省竹山入房县,属湖广布政使司襄阳府。1380年(洪武十三年),复置竹山县,仍属襄阳府。1476年(宪宗成化十二年),设郧阳府,竹山属之,同时割竹山县西尹店社置竹溪县。清沿明制。1664年(圣祖康熙三年),郧阳府属湖北布政使司,领郧县、郧西、竹山、竹溪、房县、保康6县。1821年(宣宗道光元年),割竹山、竹溪、房县之南乡置白河厅(柳林白河口)。1864年(穆宗同治三年)裁白河厅,复原制。
      民国初,全国实行省、道、县制,竹山属湖北省襄阳道。1932年(民国二十一年),改属湖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元月,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竹山,竹山隶属陕南行政公署第四专署,后改为两郧专署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,竹山隶属中南行政区湖北省郧阳专员公署。1950年2月1日,改属郧阳地区专员公署。1952年襄郧合并,隶属襄阳专区专员公署。1965年,襄郧分设,竹山隶属郧阳专区行政公署。1970年,专区改称地区,竹山隶属郧阳地区行政公署。1994年10月,郧阳地区建制撤销,与十堰市合并,竹山隶属十堰市。竹山得名至今已有1400多年。

竹山虽为副亚热带季风大陆性气候,属北温带,但地处汉江、堵河盆地,又为高温区,热量比较充足。年平均气温10.2℃至15.6℃,最冷月(1月)一1.9℃至3.1℃,极端最低气温一9.9℃(1956年1月21日) ;最热月(7月)21.7℃至27.7℃,极端最高气温43.4℃(1966年7月20日),为全省极端最高气温之最。日照时数年平均1,650.4小时。年平均降水量905.2毫米。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3%。始霜10月10日,终霜3月20日,年平均无霜期由中部地区的252.8天,向四周递减到163.4天。年平均降雪20天左右。全年多偏西南风。